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原地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合并情况的说明》文件要求,高青县地税信息中心(高青县地税纳税服务中心)拟向高青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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