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唐坊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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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14H/2022-529010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唐坊镇人民政府 |
唐坊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唐坊镇开发了8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唐坊镇辖区内各村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村级事务协理员岗位78个:唐坊镇73个自然村各招聘1名,另外根据各自然村人口数量,和店村、魏家村、郑家埝村、店子村、孙集村5个自然村再各增加1名岗位,以上岗位如无报名符合条件人员,由镇根据工作统筹安排。主要在各自然村工作,从事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疫情防控、便民服务、隐患摸排、卫生清理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
2、长者食堂社工岗位10个:吴家村、和店村、仉家村、赵家村、崔家村5个村长者食堂(含3个正在准备建设长者食堂村)各招聘2名,在各村长者食堂工作,负责备餐、分餐、送餐、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户籍在唐坊镇所属村,在本村居住,对村情熟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管区。
3、报名要求:报名要求: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70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补贴年限: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此项补贴与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均以属于社保补贴范畴,享受时间合并计算。
唐坊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