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唐坊镇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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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14H/2023-53912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唐坊镇人民政府 |
唐坊镇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第二批)
根据县稳就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高青县2023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镇开发了11个城镇公益性岗位、9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村级事务协理员岗位73个:唐坊镇73个自然村各招聘1名,主要在各自然村工作,从事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便民服务、隐患摸排、卫生清理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
2、乡村振兴服务岗位22个(仅限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创建和村居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保持家庭洁美,履行农村保洁,引导村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乱堆乱放、乱贴乱涂等影响环境卫生等不良行为;宣传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民生法律法规,熟悉脱贫政策和帮扶措施,协助做好脱贫人口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脱贫人口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提高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统计时效性,对存在返贫新致贫风险状况户要及时上报;完成镇(街道)、村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劳动保障监察协管理员岗位1个。主要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从事劳动保障工作。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
(2)协助做好档案材料整理、资料采集更新工作;
(3)协助对用人单位、在建项目工地实施网格化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4)协助受理辖区内维权举报投诉,协助处理各类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进行排查并协助调处,协助稳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5)协助做好欠薪案件线索的排查、判断和筛选甄别;
(6)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辅助工作。
2、镇党群服务中心保洁员4个。
岗位职责:在镇政府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按照党政办要求负责镇政府院内及办公楼卫生清理工作和党政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3、镇政府安保员2个(招聘男性)。
岗位职责:在镇政府工作,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按照党政办要求负责做好镇政府安保执勤、院内秩序管理、群众办事引导和党政办安排的其他后勤工作。
4、镇社工站社工员2个
岗位职责:在镇社工站工作,负责社工站服务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开展志愿服务,为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并记录档案,积极配合完成镇党委政府其他工作。
5、镇便民服务引导员1个,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迎接、引导、分流群众办事人员,维护办事大厅工作秩序,为办事人员提供业务咨询、网上登记申报操作指导。
岗位职责:
(1)在指定工作区域,了解办事人员办理业务的类型,根据业务需要分配业务号;
(2)在办事人员等待期间,指导办事人员填写表格及对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审;
(3)对单纯咨询业务的办事人员进行解答,并派发相关申请文书表格;
(4)指导办事人员使用大厅电脑进行网上登记业务申报;
(5)维持好大厅办事群众秩序,及时做好维持、协调、解释工作。
(6)维持好大厅卫生及物品摆放工作,做好残疾人及行动不便人员服务工作。
(7)对某些申请材料提供复印服务。
(8)积极配合完成镇党委政府其他工作。
6、镇文化服务协理员1个。
岗位职责:在镇《尚书》文化传承中心工作,负责院落、各功能室卫生保洁工作,协助做好场地开放管理工作,维持好开放日场地秩序,协助做好场地开展各类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服从科教文体卫事业服务中心管理及安排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完成镇党委政府其他工作。
二、安置对象
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 16 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4050” 人员(女性 40 周岁、男性 50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残疾人。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不得申请人员: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
4、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5、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7、享受过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8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之前年度因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 贴等政策致剩余社保补贴时间不足 1 年的;
9、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退出的;
10、类似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已上岗和就业人员;
11、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镇村统一安排调度。
2、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农村合作社除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报名人员需户籍在唐坊镇所辖村,且长期在本村居住,对村情熟悉。
6、城镇公益性岗位限唐坊镇:唐坊行政村、石家行政村、魏家行政村、仉家行政村、吴家行政村户籍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2023年9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乡村公益岗位:所在村所属管区
城镇公益岗位:唐坊镇人社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索引及本人页、残疾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为700元/月,按月发放。由所在管区和管理单位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3年高青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由所在业务单位每月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高青县唐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