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6年高青县唐坊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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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14H/2026-558097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唐坊镇人民政府 |
一、总则
1.1 编制意义
水利作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洪涝干旱灾害的发生,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唐坊镇属于黄泛平原,地形较为平坦,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热量充足,降水集中,光照资源较为丰富,但降水不足,并且时空分布不均,常有旱涝灾害天气发生,对农业生产威胁极大。为此,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洪涝干旱事件,对保证全镇防洪安全和供水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旱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御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淄博市河道管理办法》、《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青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唐坊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事件的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渍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
镇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1 镇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指 挥:张 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指 挥:张延彬 人大主席
陈 超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周 雨 党委副书记(挂职)
孙学波 党委委员、副镇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姚建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唐坊镇监察室主任
蔡廷迁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高飞飞 党委委员
李 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腾飞 副镇长
杨 松 人大副主席
蔡雪琳 纪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
刘 鑫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 影 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凤丽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尹承慧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邵龙龙 综治中心主任
蔡兆茹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耿海清 教科文体卫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杜 朋 唐坊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田英春 唐坊中心卫生院院长
刘胜军 唐坊学区主任
仝茂军 县交警大队唐坊中队中队长
付永江 唐坊交通管理所所长
宋 涛 唐坊供电所所长
李士成 唐坊自然资源服务所所长
魏 永 唐坊市场监管所所长
单铄然 唐坊司法所所长
王依娜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唐坊管区党总支书记
马 哲 梁孙管区党总支书记
刘经栋 元河管区党总支书记
邵艳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和店管区党总支书记
刘国杰 申家管区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张朋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政策,及时掌握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政府防汛抗旱方案;组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2.3 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党政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应急安全保障中心: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中心: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6.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7.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管区提出的申请,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8.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9.唐坊学区: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0.管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汛期灾害预警
建立洪水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防汛抗旱指挥部。
3.2 干旱灾害预警
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行动
1.镇政府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指挥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
2.受灾管(社)区的干部应根据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2 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防指统一指挥管(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管(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管(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三)应急资金保障。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牵头、社会事务办公室等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四)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管区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防指。
各管区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六、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防指办牵头制定,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管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预案实施。
6.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抗台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镇政府进行表彰;对在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