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大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30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130
建议人: 吕德宁
主办单位: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时间: 2024-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吕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按照提案办理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引导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大学生士兵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围绕年度工作计划,积极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做优就业培训的延链文章。一手抓适应性培训,以培训即就业、退役即上岗为目标,通过集中授课、政策宣讲、企业参观、现场招聘等形式开展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尽快就业、融入新岗位、适应新要求打好基础,近两年来,已举办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236人。一手抓技能培训,坚持以退役士兵技能取证、技能就业、技能增收为目标,依托淄博市内职业院校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技能培训,96名退役士兵考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着力做实基金使用的扩容文章。用活用好创业扶持基金贷款,充分发挥贷款的杠杆效应,以听、看、查、帮四字诀工作法做好贷前、贷中、贷后走访工作,确保贷款效用最大化。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重点扶持五区建设中的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板块的创业项目,累计发放贷款697万元,全额贴息34万元,扶持44名退役士兵成功实现创业梦

(三)着力做好典型选树的引领文章。以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企业光荣榜”“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评选等选树活动为契机,大力选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吸纳大学生退役士兵,营造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良好氛围的目的。

(四)着力做足招聘岗位的供给文章。以春风行动专项服务、军岗日招聘等活动为契机,筛选优质企业,动员有求职意愿的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针对退役军人自身特点,邀请有用工需求企业,适时召开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咨询和岗位推介。累计开展军岗日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12场,有意向的退役士兵实现当场签约就业,定向入职123人。

(五)着力做强就业平台的搭建文章。为激发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主战场积极性,在常家镇蓑衣樊村打造了退役军人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在芦湖街道芦湖村创办了兵支书领办合作社服务基地,举办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培训大课堂”3期、退役军人农业技能培训班8次,鼓励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优化就业服务环境。把加强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帮助退役士兵了解熟悉就业创业政策,及时享受政策扶持,尽快实现就业创业。通过举办退役士兵就业政策对话会等形式,积极引导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士兵树立正确就业观,主动完成身份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更好发挥作用。大力宣传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提供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技术。针对大学生退役士兵缺乏专业技能和社会经验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提供针对退役士兵的多方面培训计划,与职业技术院校以及各种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充分提升退役士兵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通过实践学习的方式丰富退役士兵的社会经验,有效提升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

(三)积极开发多类型岗位。联合县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举行退役士兵招聘专场等活动,使得退役士兵的就业道路充分拓宽,帮助退役士兵进行就业服务,完善退役士兵求职档案,了解退役士兵多种多样的求职意向,在提供本地就业信息的同时可以扩充异地就业渠道,并及时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

    

高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630

背景: 国家号召优秀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改善来源结构,为提升军队战斗力、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一批批优秀大学生慷慨踏歌,以奋斗报效祖国加入了国防建设英勇奉献,经过部队的历练和培养,接受了三观最正的洗礼成为信念坚定,有纪律有知识高素质的新时代青年。 存在的问题: 因部队工作的特殊性,备考时间不如普通大学生充足,退役后要与充分备考的普通大学生统一起跑,这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来说有一定的局限性。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加强对高素质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 建议: 一是国有企业考录加分优先录取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之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国有企业录用优秀的退役大学生既解决了就业问题,企业又能招收到高素质人才也可享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因此国有企业招聘退役大学生加分并优先录用。 二是增设公务员、事业编拿出一定岗位设定向退役大学生直招政策。退役大学生范围内择优录取。通过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直招岗位,筛选高素质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充分利用技能和素质的方式有利于提升事业编和公务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