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案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56号
建议人: 牛富明、王波、孟凡清、孟繁国
主办单位: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0-07-0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牛富明、王波、孟凡清、孟繁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委员通过提案帮助我街道改进工作,在我街道城市社区精细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确实存在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达标的情况。其中原因既有早期城市设计不合理的因素,亦有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的因素。结合我街道职能和委员提案,我街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在现有的城市建设基础上,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其一,在全街道范围内,推行“红色物业”,加强党组织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其二,通过城市社区“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强化群众自治与群众监督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其三,结合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标准的要求,通过联席会议,确定能够达到物业服务标准的收费标准;其四,对没有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社区督促其按照标准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将相关材料报房地产服务中心物管办按照相关程序记入诚信档案。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1日

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