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标题: 文稿解读 | 《田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64P/2024-54340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文稿解读 | 《田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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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印发了《田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田街发〔20241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1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程序和任务。20229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机制。2023128日,高青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田镇街道办事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编制了《田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淄博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田镇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火灾发生后,田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及时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火场前线指挥部应明确有扑火经验的领导同志担任专职副指挥,负责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督促落实前线总指挥的有关指令、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类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二)应急响应。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由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采取响应措施,启动森林草原火灾预案应急响应组织处置;预判为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三)后期处置。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二是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三是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组织扑救过程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档案建设工作。四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