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规范化管理“田镇大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53
建议人: 张涛、高学岩
主办单位: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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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高学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化管理田镇大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城集市的管理是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囗,直接影响到市民群众日常生活质量。特别是“田镇大集”,位于县城中心路干道上,逢集日外溢摊点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难以通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收到建议后,田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市容市貌重点整治工作,统筹多方力量,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了规范管理:

一是设置临时便民摊点。按照“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摸排,通过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制定管理规范、错时执法巡查等措施,设置临时便民摊点15处,今年以来累计取缔清理中心路沿线占道经营200余处次。

二是规范店外经营。通过划定一定的区域,允许商家规范展示商品,累计划线52处,划线1100米,规范店外经营360家次,全面维护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秩序。

三是积极谋划集市搬迁。目前,街道正在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在田镇大集周边选择远离干道位置推动尽快搬迁,并逐步取缔现有的集市,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搬迁前,街道将联合交警、城市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集市的外溢管控,严查集市外溢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堵塞交通行为。

感谢您对田镇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

 

因四街拆迁,“田镇大集”现有现有各经营商户自发在中心路占道经营,中心路是高青县主要交通要道,严重影响交通,并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建议在拆迁的区域对“田镇大集”进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