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立老旧小区自治管理队伍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98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98
建议人: 于爱军
主办单位: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5-05-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于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自治管理队伍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辖区老旧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田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统筹多方力量,采取以下措施解决老旧小区自治管理队伍工作:

一、加强组织引导,搭建自治平台。我们将指导各社区积极牵头,通过召开居民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建立自治管理队伍的意义,动员热心居民、党员、退休干部等积极参与。同时,帮助小区建立健全自治管理章程,明确队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运作流程,确保自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培训支持,提升队伍能力。为提高自治管理队伍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沟通协调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指导。此外,组织优秀自治管理队伍经验交流活动,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保障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自治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队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感。二是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通过财政补贴、小区公共收益合理分配等方式,保障自治管理队伍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三是协调相关部门,为自治管理队伍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我们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居民参与意愿高的老旧小区开展自治管理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在全街道范围内逐步推广。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日        

 

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我县县城面积急剧膨胀,以芦湖路为界,东部小区多为2000年以后建设的小区,小区设施、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基金等基本配备;芦湖路以西居民区除个别新建小区外,多为2000年以前机关单位及学校、企业自建房、房改房,呈现分布散、规模小缺点,且设计建设年代较早,受制设计规划原因,小区条件先天不足,面积小、人口密度大、老龄化程度高,小区管理出现各种问题。 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无物业、无门卫、无单元防盗门、绿化带缺失、缺少公共停车位、无水电收费人员等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存在楼体墙皮脱落、公共设施坏了无人维修、卫生无人打扫、道路出现破损得不到及时维修、楼内水电线路经常出现跳闸漏水等问题。 三是小区居民以老年人、租房者以及进城务工家庭为主,存在人员成分复杂、参与小区管理兴趣不高、收费难等现实问题。 建议: 以党建引领为主线,指导无物业小区组建自治管理队伍,以自治管理来优化小区,探索基层治理新道路,有效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成立业主自治管理队伍。围绕“谁来使用、维护和管理相关设施,谁来提供服务,不同主体具体要负责什么工作”,明确社区居委会、社区骨干、社区居民的职责,积极挖掘小区骨干力量,推行党建引领的社区骨干队伍基层自治工作,以党员干部、社区骨干、热心居民为主体,成立业主自治管理队伍,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和章程,确保人员到位、制度到位、程序到位、运行规范。 二是充分挖掘扩充维修管理资金。通过使用小区维修基金、热心党员居民垫资、共建单位援助、沿街商户捐助、公共空间创收等多方撬动社区资源投入社区治理。由小区业主自治管理队伍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居民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和监管。 三是围绕事要解决,业主自治管理队伍作为桥梁和纽带,动员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党总支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引领作用,示范、凝聚、带动群众;社区骨干作为社区居民中的积极分子,业主自治管理队伍调动他们丰富的社区经验和管理能力,组织和协调居民参与社区问题的解决;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协商议事中来,发挥主体性,提出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社区发展;社区居委会支持、协助、引导组建业主自治管理队伍,落实监督指导,助推为主,不直接干预,助力小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 四是用社区环境提升赢得居民信任和支持。围绕需要增添什么物品和设施、需要改变哪些环境和硬件条件等,业主自治管理队伍通过创收收益、商户捐助、共建单位帮扶、居民垫资金、小区维修基金等,用于小区建设,包括消防升级、卫生管理、安全监控、楼道翻新、地面修复、绿化带修剪、停车位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