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田镇街道办事处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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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64P/2022-52899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
根据高青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田镇街道办事处开发67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田镇街道辖区内各村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服务岗位67个。主要在管区或自然村工作,在管区及村“两委”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便民服务、卫生清理、疫情防控、村级矛盾排查和调解、巡逻防护等工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置对象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指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财政供养人员及在村集体中担任职务人员不得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报县人社局备案后上岗。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农村合作社除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除农村大龄人员外,其他四类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存在特殊情况的最高不超过70周岁。
5.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户籍需在田镇街道办事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田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请带身份证、社保卡(惠民补贴“一本通”)、户口本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村召开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根据服务群众人数和实际工作量确定,按月发放。意外伤害险补贴由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年不超过100元,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此项补贴与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均以属于社保补贴范畴,享受时间合并计算。
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