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田镇街道办事处2023年补充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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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64P/2023-54016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
根据《高青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2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2〕8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补充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4050” 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残疾人。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不得申请人员: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在企业担任股东、理事、董事、监事的;
4.已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5.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
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7.享受过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
8.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之前年度因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致剩余社保补贴时间不足1年的;
9.已经从事过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退出的;
10.类似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已上岗和就业人员;
11.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田镇街道城镇户籍、县城城镇户籍,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的优先。
5、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后勤保洁岗1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11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注:按照报名先后时间顺序,报满为止
报名地点: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黄河路903号)
咨询电话:0533-6952708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
(2)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需先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报名时带公示照片和村居(社区)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
(4)诚信承诺书两份;
(5)报名表两份;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时还需填报备案表。
(二)民主评议。
本次民主评议,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社区)按照“先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再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大会”的议事程序开展,个别村(社区)如无法执行以上程序的,需要报请街道党工委确定民主评议组织形式。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街道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合同、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为1700元)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聘用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不在安置范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测评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本公告由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田镇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1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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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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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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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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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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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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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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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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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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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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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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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类型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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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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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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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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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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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城乡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报名条件,现郑重承诺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本人名下无工商营业执照;
2、本人非企业股东、董事、监事、理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等;
3、本人未在单位在职参保;
4、本人非正在申报办理职工养老退休手续或已享受退休金人员;
5、本人非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6、本人非其他类似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已上岗和就业人员。
在招聘过程中对提供有关信息不实,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追回资金,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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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 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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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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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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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情况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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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直系亲属情况仅填写直系亲属中的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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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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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