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标题: 田镇街道2022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64P/2022-53235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

田镇街道2022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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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街道公共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结合本街道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应急预案指导全街道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一、事件分类

本辖区内主要有35个行政村、14家一般工业企业和12家加油站,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火灾事故

辖区内企业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

麦收时节后村庄内存有大量柴草垛,如果管理不到位、堆垛附近吸烟等情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

农村家庭电源线乱扯乱拉现象较为多见,如果管理不到位且不注意经常检查电源线、电气设备使用情况,电源线老化打火后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春节等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时未采取防范措施,引燃柴草垛等引发火灾事故。

(二)触电事故

下列情况可能引发触电事故:

1、使用不合格电气设备设施;

2、带电维修电气设备;

3、电气线路老化、破损未及时更换;

4、维修电气设备未佩戴绝缘护品;

5、冬天用电热毯取暖未及时关闭,出汗后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三)淹溺事故

农村多池塘、水渠、水井,未采取防护措施游泳、雨天路滑水边行走等情况可能导致发生淹溺事故,若施救不当可能引发多人淹溺事故。

(四)中毒事故

农村冬季多用燃煤火炉取暖,如果室内长期门窗关闭可能导致一氧化碳聚集造成中毒事故。

(五)建筑施工事故

农村房屋建造工作一般情况下由街坊邻居完成,建筑施工人员大多数未经过施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水平相对不高,下列情况可能导致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发生: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3、高空抛物;

4、施工材料不合格;

5、施工质量不合格。

6、农业机械伤害

农村生产活动如播种、收割、脱粒工作等大多由农用机械完成,劳作人员如果靠近正在运转的农用机械、用手代替工具拨弄机械内作物等情况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

二、事件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及控制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事故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Ⅰ级响应:

辖区内发生火灾、中毒等事故,依靠本辖区救援力量无法完成救援,需要调动上级力量、资源进行协调、控制的。

Ⅱ级响应:

辖区内发生火灾、中毒、触电、淹溺、建筑施工、机械伤害等事故,依靠本辖区救援力量可以完成应急救援的。      

Ⅲ级响应:

辖区内发生火灾、中毒、触电、淹溺、建筑施工、机械伤害等事故,依靠本单位(村庄)救援力量可以完成应急救援的。

 

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火灾

三处以上堆垛着火、2家以上民房着火或整个厂房发生火灾

2处以下堆垛着火、1家民房着火或整个车间发生火灾

初期火灾

中毒

3人以上中毒或发生死亡事故

2-3人以下中毒,未造成死亡事故

1人轻度中毒

触电

3人以上触电或发生死亡事故

2-3人发生触电

1人触电

淹溺

3人以上淹溺

2人淹溺

1人淹溺

建筑施工事故

建筑物坍塌造成多人伤亡

2-3人受伤

1人受伤

机械伤害

发生死亡事故

1人以上重伤

1人轻伤

控制范围

需要向上级申请救援

街道办内可控制

本单位(村庄)可控制

三、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领导下,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害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对本辖区内出现的异常情况或事故隐患迅速做出是否符合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条件及启动级别的准确判断。

(一)预警条件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行动。对各类事故征兆、事故诱因,以及事故的活动趋势,并在诸多因素中找出危险性最高、危害程度最严重的主要因素,判断此时状态是否正常、预警还是危险,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进入预警状态。

1、接到报警电话;

2、发现辖区内村庄、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预警的方式、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以下方式、方法发布或获取预警信息:

1、文件形式(包括张贴通知)发布预警;

2、企业、村庄请求时(口头形式)上报预警信息;

3、周边地区群众向街道办告知预警信息。

(三)预警发布

应急指挥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报告后,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做好启动街道相应应急预案的准备,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事故发展情况提出发布预警申请,总指挥下达指令,发布预警。

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可能受到的危害,及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产生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

3、组织有关人员随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及强度。

4、定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并对有关信息的报道进行管理。

5、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

6、根据救援工作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8、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火灾

三处以上堆垛着火、2家以上民房着火或整个厂房发生火灾

2处以下堆垛着火、1家民房着火或整个车间发生火灾

初期火灾

中毒

3人以上中毒或发生死亡事故

2-3人以下中毒,未造成死亡事故

1人轻度中毒

触电

3人以上触电或发生死亡事故

2-3人发生触电

1人触电

淹溺

3人以上淹溺

2人淹溺

1人淹溺

建筑施工事故

建筑物坍塌造成多人伤亡

2-3人受伤

1人受伤

机械伤害

发生死亡事故

1人以上重伤

1人轻伤

控制范围

需要向上级申请救援

街道办内可控制

本单位(村庄)可控制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县应急委发出请求,由县应急委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二)指挥与协调

1、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Ⅰ级):由街道应急办报请街道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街道办主任或相关副主任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管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街道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县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Ⅲ):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街道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街道办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三)应急联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坤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安环办主任

成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和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长:高培  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治安警戒组

组长:赵黎明  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加强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维护治安秩序。

5、物资保障组

组长:宋希岗  人大工作室主任

成员:由经委、财政、民政、农委等部门(单位)组成,负责调集应急物资,必要时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适时动用粮食等储备物资,保证应急需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由田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6、通信联络组

组长:李伟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员:负责各救援小组的信息传递;及时将事故救援开展情况向总指挥汇报;向外界发布事故救援情况。

事发地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

六、处置措施

(一)处置程序

街道办应急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应急总指挥汇报;

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并安排救援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前往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进展判断是否需要向上级救援力量寻求支援。

(二)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处。

2、正确选择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3、时刻注意火势发展情况,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时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需紧急撤离。

4、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中毒事故处置措施

1、救护者首先要做好个人防护,方可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2、确定毒源种类、位置,防止毒物扩散,划分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

3、根据人员中毒的毒物,按要求采取现场急救措施。

4、在救护车到来之前,持续抢救。

(四)触电事故处置措施

1、现场发现触电,立即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切断设备电源。

3、检查触电者呼吸、心跳,进行急救。

4、在事故现场周围视严重程度建立警戒区,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入内。

5、在救护车到来之前,持续抢救。

(五)淹溺事故处置措施

1、安排水性较好人员下水施救,若条件允许,施救者身上绑救生绳。

2、溺水者被抢救上岸后,立即清除口鼻中的泥沙、呕吐物等,松解衣领、纽扣、腰带等,并注意保暖,必要时将舌头用毛巾、纱布等包裹拉出,保持呼吸畅通。

3、立即对溺水者进行控水(倒水),使胃内积水排出。控水方法:溺水者俯卧,施救者双手抱住溺水者腹部上提,或将溺水者放于施救者跪撑腿上,同时另一只手拍溺水者后背,迅速将水控出。

4、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也不能停止。

(六)农用机械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人员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立即停止机械设备运动。

2、采取止血措施。

3、对于造成骨折的,应采取措施对骨折部位进行固定,避免二次伤害。

4、如手指未完成断离时,仍有一点皮肤或组织相连,其中可能有细小血管,足以提供营养,避免手指坏死,务必小心在意,妥善包扎保护,防止血管受到扭曲或拉伸。

5、断指冷藏保存。断指残端如有出血,应首先止血。将断指先用无菌敷料或相对干净的布巾等代用品包裹,外面用塑料薄膜密封。此后置于合适的容器如冰瓶内,周围放上冰块,使断指保存在0-4℃的环境,和伤者一同转送附近有再植条件的医院。如无冰块可,可用冰棍、雪糕代替。断指不可直接与冰块或冰水接触,以防冻伤变性。酒精可使蛋白质变性,故绝对禁忌将断离肢(指)直接浸泡于酒精内。如欲冲洗,只可用生理盐水。

(七)建筑施工事故处置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安排进行人员救治。

骨折、断指断肢等的处置措施参照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七、应急结束

(一)街道应急委、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二)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街道应急委,经街道或县应急委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三)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委或市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应急委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八、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街道应急委会同事发地管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社会救助

街道办会同县民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街道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在各自工作的范围内,协助办事处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三)保险与理赔

保险街道要发挥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赔。

(四)恢复重建

街道办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管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府给予援助的,由街道办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