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刘小龙等3名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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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549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信访局 |
高信党发〔2021〕7号
各科室:
根据中共高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高青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信访工作需要,对我局下列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如下:
刘小龙同志任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原县政策与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 慧同志兼任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科科长,原县信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 鹤同志任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宣传科科长,原县政策与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高青县信访局党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