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信访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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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2-519535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1-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信访局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高青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张 涛 县信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逯文娟 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长春 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 慧 县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舫舫 信访督查专员
胡 月 信访督查专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并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或科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