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信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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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1-519537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信访局 |
为进一步推进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促透明、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主要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
2.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其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申请内容,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作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办公室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规范公开内容方式
主动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公开目录的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明确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畅通当面、信函等受理渠道。对复杂的申请件,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办理意见会商,努力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三)加强平台建设
进一步用好管好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