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撤销登记告知书(高)登记内告字[2025]第000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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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522908/2025-554792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撤销登记告知书
(高)登记内告字[2025]第0006号
淄博贝乐能源有限公司、姚文玉、孙爱叶:
2025年9月10日,孙爱叶向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撤销被冒用身份信息变更的淄博贝乐能源有限公司(2019-03-27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申请撤销此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19〕429号)要求,我局拟撤销淄博贝乐能源有限公司变更(2019-03-27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决定,你公司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 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孙佳琪 联系电话:0533-6983339
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