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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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3-54053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
执法职责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执法类别 |
许可科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高苑东路7号 |
0533-6983535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许可 |
高青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对接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违反规定,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对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对化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处罚等。 |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 |
0533-6967921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
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