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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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5-554776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2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现将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告如下:
一、反映渠道
举报电话:0533-6967921。
举报信箱: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收)。
电子邮箱:gqxajj@zb.shandong.cn。
二、受理范围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三个方面的风腐问题。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月31日。
四、反映须知
反映问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并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反映人实名反映有关问题的,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其个人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