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执法程序及执法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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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5-181636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1、执法人员填写《现场检查方案》,申请对执法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审核人、审批人签署意见,同意执法行动。
2、执法人员依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
3、到整改时限,执法人员到生产经营单位复查整改情况,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完成一次检查行动。
4、执法检查中发现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事项,执法人员申请立案调查,经局领导同意,立案调查,调查结束,填写《案件调查报告》,经局领导同意,下达处罚告知文书,等陈述、申辩期结束,执法人员填写法制审核文书等相关文书,经局领导同意,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给生产经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生产经营单位在法定时限内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复查问题均整改完毕,执法人员申请结案,经局领导同意,案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