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5月份执法检查结果(202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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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5月份执法检查结果(2022年)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日期 |
企业名称 |
检查问题 |
检查结果 |
1 |
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
4.29下午 |
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 |
1、“清花作业”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管控层级与风险点统计表中已改为为班组岗位级; 2、隐患整改通知单内容已经包含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等内容; 3、2022.1.16日粉尘涉爆(专业)安全检查表排查的问题已经汇总登记; 4、2015年3月18日,编号:QXWXZ-2015-008“27万锭纺纱项目、300万件/年高档衬衣生产线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98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企业已签章; 5、查编号:ZBLQFZYA2021-0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附件7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已添加缺少的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重要防护目标、风险清单及分布图;事故风险可能导致的影响范用图; 附近医院地理位置图及路线图; 6、2022.3.16日一车间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演练记录,已提供演练评估报告; 7、清花车间至滤尘室的北墙上不用管路孔洞已进行防火封堵; 8、3#空调室风机控制柜内飞花较多,配电柜已进行孔隙封堵和配电柜门胶圈添加; 9、任命国天成为安全总监,已将安全总监纳入到安全机构网络图。 |
已整改完毕 |
2 |
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2022.5.11 |
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 |
1、企业2022年4月22日“火灾现场处置演练记录”,演练记录中缺少进行人数清点的相关内容; 2、合成车间南侧异味吸收系统蝶阀处渗漏,未及时维护; 3、次氯酸钠车间南门外风速风向报警仪未启用; 4、企业原料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在设计图纸上未有标识; 5、未提供2021年风险管控评审记录; 6、企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记录台账确认人未签字; 7、环己胺卸车区部分管线、次氯酸钠厂房北侧管线无介质名称、流向标识; 8、化验室洗眼器未标识名称,未提供维护保养记录; 9、化验室浓硫酸使用记录中未记录使用量等内容; 10、次氯酸钠安全告知卡褪色严重,未及时维护; 11、次氯酸钠厂房西门处配电箱离洗眼器过近; 12、次氯酸钠厂房部分设备标识牌字迹不清,液位计未设置上、下限标识; 13、次氯酸钠厂房空气呼吸器使用前准备气量检查标准错误(20-30MPa); 14、次氯酸钠厂房北侧管线孔洞未用防火材料封堵; 15、合成车间V104E收集罐液位计损坏,2#环己胺罐、V102K次氯计量罐液位已超上限标识; 16、合成车间张贴的部分操作规程,未及时维护; 17、干燥车间行车未设置限重标识,未提供钢丝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8、合成车间M1011过滤机存在漏油现象,未及时维护; 19、硫酸罐排液阀门采用单阀,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第2.4.6要求; 20、储罐测厚检查记录检测人未签字。 |
责令限期改正 |
3 |
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2022.5.19 |
黑里寨镇长青加油站 |
1、加油站罐区人体静电释放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 2、2022年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内容未按照AQ/T9009-2015要求进行; 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排查人员、整改责任人、验收人为均为同一人,且隐患排查内容中包含非安全生产隐患; 4、配电室墙体孔洞未封堵,未设置挡鼠板; 5、配电室未设置绝缘胶垫; 6、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内容错误。 |
责令限期改正 |
4 |
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5.16 |
淄博汇港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缩合釜(R3001B)DCS系统与SIS系统温度表不一致; 2.高压配电室内主线路控制柜柜门未关闭; 3.企业提供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日期:2021年8月15日)中缩合岗位温度控制指标为“20-35℃”,与控制室内控制卡指标不一致; 4.重大危险源罐区一处视频监控画面模糊,无法辨识信息内容; 5.021.8安全规程符合性评审报告,未全面辨识主要设备操作规程,未包含离心机、干燥机、电动葫芦等规程评审; 6.未提供设备设施维护规程; 7.企业提供两种不同版本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8.配电室绝缘拉杆依墙放置; 9.制氮机房未设置氧气报警器; 10.查阅《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制度》4.9条,未落实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 11.偶氮二异丁腈车间电动葫芦吊钩处未设额定载重标识; 12.偶氮二异丁腈车间装置三层液位计下方未安装丝堵; 13.偶氮二异丁腈车间装置三层罐体液位计未设置上下限标识; 14.配电室电缆穿线管孔洞未封堵; 15.维修间配电箱未设置警示标识、主回路接线端未配套绝缘板。 |
责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