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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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4-54899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40号 |
淄博宏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窦霞培训试卷未改错。 2、未提供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任命文件。 3、综合仓库灭火器周围布满灰尘。 4、配料仓库灭火器未离地放置。 5、配料仓库乙炔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6、配料仓库办公室照明开关未设置防护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4 |
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60号 |
山东齐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生产二车间防爆接线盒螺栓数量不足。 2、生产二车间北侧蒸汽罐压力表未设置上下限标识。 3、生产一车间东侧消防报警器未接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9 |
3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61号 |
山东中泰天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人员定位视频频率低人员静止不能及时更新。 2、制度汇编未见《设备管线打开作业管理制度》。 3、低压配电室工具就地存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9 |
4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59号 |
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公司级值班人员值班轨迹不全。 2、高危作业场所台账识别不全。 3、制定的《高危作业场所管控制度》未明确氟化、氯化工艺限制人数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8 |
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52号 |
淄博和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未提供每季度一次动火作业排查整治情况。 2、TO炉配电室地面塌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1 |
6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44号 |
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PVC车间配电箱内卫生差。 2、PP车间配电室内灭火器未成对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5 |
7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53号 |
山东金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安全管理制度》中部分法规依据废止后未及时更新。 2、硫酸罐区电缆桥架无盖板。 3、板框压滤机机油泵电机外壳未接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5 |
8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239号 |
山东诚冠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频次。 2、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如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部分表述不符符合最新规范。 3、品质部车间护栏未设置踢脚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4 |
9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责改〔2024〕250号 |
淄博齐风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部分法规依据有废止或失效的未更新。 2、制度汇编缺少《设备管线打开作业管理制度》。 3、企业部分应急演练评估人未填写评估意见。4、厂区二道门入口人员显示与实际不一致。 5、仓库处推车灭火器喷射软管缠绕不正确。 6、企业部分人员与外来人员未佩戴定位信息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8 |
10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责改〔2024〕251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高苑路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加油站无应急值班制度。 2、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文号错误。 3、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未附发票。 4、加油站顶棚应急照明防护软管防护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8 |
1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责改〔2024〕263号 |
山东澳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企业《高危作业区域管理制度》未包含装置检维修期间限制人员数量要求。 2、ZD装置一层管不锈钢管线直接和铁制支撑接触。 3、V4202介质为有机物,未明确介质物质名称。 4、柴油发电机组记录表未记录柴油箱液位。 5、高压配电室东窗户防护网未固定。 6、废水处理南部围堰雨水阀未关闭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9 |
1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查〔2024〕264号 |
淄博澳帆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企业未对《2024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过程指标进行考核。 2、企业完善《设备管线打开作业管理制度》,并未有效执行。 3、企业《高危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未对氟化工艺、氯化工艺装置限制人数进行要求。信息化系统高危区域限制人数为10人。 4、氯气计量槽安全阀与防爆膜之间放净阀门未加设盲板封堵。 5、化验室洗眼器防尘盖缺失。 6、柴油发电机组记录表未记录柴油箱液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25 |
13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57号
|
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公司2024年隐患排查计划中未将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承包商安全隐患排查纳入排查计划。 2、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台账未体现隐患原因、泄露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相关内容。 3、企业防冻措施未明确具体防冻点。 4、企业西门地磅处未见5公里限速牌。 5、环氧乙烷储罐区东侧地下池检查口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6、沼气排空管线处一放净阀门丝堵缺失。 7、废气焚烧炉处沼气放散管线未设置阻火器。 8、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未见承包商考核的相关内容。 9、未提供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工作和外包作业全面安全检查。 10、环氧丙烷卸车鹤位处静电接地仪损坏、故障。 11、液氮安全阀运行状态未挂牌标识,根部手阀未加设铅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11.15 |
14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62号
|
山东富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糖醇五车间北,道路东侧埋地高压线路上方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 2、氢压机房处及生产现场缺少指令标志(如: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 3、未提供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记录。 4、未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 5、未提供为电工配备的绝缘工作鞋发放记录。 6、未提供糖醇一车间护目镜发放记录。 7、糖醇车间糖浆调配罐联锁值设置不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11.21 |
1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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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企业高危作业台账划分未体现检维修、危险工艺现场限制人员数量。 2、丁二烯卸车鹤管无惰性气体置换、查漏措施。 3、MBS车间丁二烯等物料管线接地不规范。 4、污水二次沉降池未设置救生圈。 5、西厂区空压机储罐有冷凝液未及时排放。 6、一号仓库应急救援器材被货物阻挡。 7、西厂区化验室灭火器放置在角落里,不便于取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11.27 |
16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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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翔天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高压配电室内绝缘器具未放置在专用存放柜内。 2、低压配电室内放置杂物(铁质框架、自喷漆等)。 3、西三路箱北08配电箱内开关未作标识。 4、生产车间部分配电箱进出线未做防割绝缘护套与束卡。 5、未提供探伤室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6、低压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无称重记录、未离地摆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11.7 |
17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43号 |
山东美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A3车间1台排屑器电机传动链防护罩脱落未恢复。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总指挥未及时更换。 3、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管理台账未及时更新。 4、A3车间西侧排水沟盖板破损。 5、A3车间西侧推车式灭火器油污附着严重。 6、A4车间北侧配电柜无绝缘胶垫。 7、北车间北面一配电箱内电线裸露,未做处理。 8、北车间装卸车时应做好防护,吊装钢管时应设置明显提示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罚款壹万伍仟元 |
2024.11.04 |
18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54号 |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化验室可燃气体钢瓶间轴流风机外壳未接地。 2、氢气压缩机车间北侧行车吊钩防脱装置失效。 3、氢气压缩机车间北侧管廊桥架立柱防火涂层脱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罚款壹万壹仟元 |
2024.11.12 |
19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49号 |
山东小鲸鱼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加油站出入口限速5km标识应设置明显。 2、加油站发放标准中有防静电布帽,未按要求进行发放。 3、安全费用内使用明细应填写清楚,写明具体用途。 4、应急药品台账应及时更新,创可贴未填写。 写清药品数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08 |
20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55号 |
山东金洋药业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企业建立的高危作业场所管理台账未全部覆盖企业涉及的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要求。 2、未建立《设备管线打开作业管理制度》和落实设备管线打开作业安全管理。 3、未落实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一次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相应台账并动态更新。 4、未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工作和外包作业全面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 5、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三季度环保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6、仓库南侧消防箱内消防水带卡扣固定卡丢失。 7、大分子车间南污水池管道泵压力表损坏未及时维修。 8、右旋糖酐车间北侧管廊上不锈钢管线直接和铁管廊接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3 |
2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56号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未制定《高危作业场所管控制度》,涉及氟化工艺岗位(装置)高危作业场所限制人员数量设置不合理。 2、安全责任制考核未体现关于变更管理的考核内容。 3、《冬季安全生产及四防工作实施方案》未包含各专业、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工作内容及职责划分。 4、企业硫酸事业部未提供每月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台账。 环氧氯丙烷车间台账未及时更新。 5、人员定位系统识别不全,缺少承包商、访客的定位信息。 且有区域静止报警未处理。 6、高压配电室存放杂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14 |
2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265号 |
淄博齐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资料问题:企业未组织每季度承包商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企业未每月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制定的《高危作业场所管控制度》未明确承包商、外来参观人员限制人数要求,高危作业场所台账识别不全;企业未制定管线打开制度,并有效执行;企业未制定2024年度“冬季安全生产方案”。 2、甲醛车间三层东侧氮气管路安全阀效验具体日期看不清,检验标签未更换。 3、车间中控室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记录不完善。 4、车间中控室未建立工艺报警记录。 5、东侧配电室北配电箱出线电缆未设置线牌。 6、公司东侧配电室窗户防护网开裂,西门玻璃破裂。 7、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情况及许可范围变化情况;核实原中控及分析化验室、原乙类仓库的变更情况并进行符合性评价。 报告补充中间产品甲醛溶液产量相关内容。 8、“表2.2-1主要产品一览表”补充产品的最大储量,补充多聚甲醛组分。 9、表2.2-3上次换证以来的变化情况完善甲醛车间内的4台稀甲醛暂存罐移出的企业内部变更手序;废气燃烧炉改造项目缺少安全验收手续。 完善仪表系统变更内容描述。 10、依据GB/T50779-2022补充化验室、控制室、生产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等有人值守建筑物的符合性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