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13308/2021-519231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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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提升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断提高应急管理部门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做好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公开。密切关注森林火灾、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组织召开多部门灾情会商,统筹各类平台,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提高群众避险防灾意识,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公开,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规划、会议决议事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公开,以政务公开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服务我县中心工作任务。

(三)持续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情况,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四)依法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力度,依法依规将事故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五)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六)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局党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规范化。

(二)推进依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修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内容,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 报送和发布工作。

(三)严格保密审查。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审查合格后对外进行发布。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