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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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4-54398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4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高青县气象台2024年04月14日22时11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4日夜间到15日早晨,我县全部镇和街道将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雾,局部能见度不足200米。请注意防范。
防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多渠道发布大雾预警,提醒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户外活动注意安全;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停用塔吊等机械设备,封闭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保障安全;高速公路受影响路段视情采取限速、限行措施,通行车辆保持安全车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