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索引号: 11370322MB28613308/2019-16879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6-1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安监局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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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案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型

决定日期

执行情况

救济渠道

备注

1

(高)应急罚〔2019〕2029号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在作业场所(地磅室、巡检室)设置安全设施(防雷设施)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二)项

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91370322586077530N

平均

罚款6万元

2019年610

已执行

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高青县人民法院、张店区人民法院、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