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9项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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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0-500518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9项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通知》(高政办字〔2020〕37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今年3月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 年应急预案工作要点>的通知》(淄安办发〔2020〕5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为做好 2020 年全市应急预案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安全生产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制定了《2020 年应急预案工作要点》。按照《通知》要求,我县根据应急预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编制修订了我县《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9项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是及时、科学、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各级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此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为统筹推进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预案管理机制体制,提高应急准备和处置事故灾害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9项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高青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高青县地震应急预案》、《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高青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高青县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0年高青县黄河防洪预案》、《高青县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凡在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低温冷冻、凌汛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凡在我县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低温冷冻、凌汛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高青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辖区内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高青县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与救援行动。
(四)《高青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指挥有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高青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我县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应急与救援行动。
(六)《高青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七)《高青县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区防汛防台风工作,提高城市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次生损失,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高青县城区涉及排水防涝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方面遇到的突发性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防控和应急处置。
(八)《高青县黄河防洪预案》:做好黄河防汛相关工作,共同确保黄河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黄河防御洪水方案》《黄河洪水调度方案》及国家防总、黄河防总,省、市防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九)《高青县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在高青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暴发性、流行性、迁飞性农业植物重大生物灾害,或检疫性、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侵入本县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府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力争到今年年底前所有的政府和部门应急预案都要完成重新编制修订工作任务。
(二)加强应急预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面实现政府、部门、基层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任务。
(三)强化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应急预案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和安全生产培训到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强化应急预案的业务培训,开展好应急管理人员、指挥救援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让有关人员真正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等关键要素,弄懂吃透应急措施、实施步骤。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双盲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熟悉预案启动条件和响应机制、组织指挥、兵力调度、科学扑救等程序。通过演练,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政府与部门、企业间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能力。
五、制定过程
(一)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准备。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调查分析,对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应急预案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计划,成立编制工作组,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准确掌握事故灾害的特点及规律,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全面调查可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科学制定应对措施,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提供依据。
(二)编制修订应急预案。按照“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要求,根据总体预案和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定,加快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及其配套操作手册,做好预案的衔接,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成员责任分工,规定应急响应条件和指挥调度机制、救援力量编成、装备器材、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灾后处置等内容,组织会商会签和专家评审。
(三)应急预案审批备案。按照职责分工由主管部门牵头编制修订的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报请本级政府批准,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抄送上级部门和本级应急部门。部门应急预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印发实施,抄送上级部门和本级应急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按规定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