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高青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高青县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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