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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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0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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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高汛旱〔2022〕27号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目前全省强降雨工作对我县影响基本结束,根据《高青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经综合分析研判,县防指决定10月4日11:30终止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汛期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高青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