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MB28613308/2019-18162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9-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高青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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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建国70周年,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举国同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备应对处置突发险情,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

(一)安全形势特点。一是高危行业众多,危险源点多面广。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28家,其中正常危化品生产企业13家,危化品取证使用企业2家,其他危化品使用企业2家,停产企业5家。无储存经营危化品企业47家,加油站63家;道路客运企业2家,车辆201辆。危化品运输车辆60台,涉及5家运输企业;涉氨企业1家;涉爆粉尘企业12家。点多面广,存在大量风险隐患。二是危化品安全监管任务艰巨。我县现有危化品企业28家,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14家(一级6家,三级3家,四级5家),涉及重点监管工艺6种(偶氮化、氧化、氟化、氯化、加氢、聚合工艺),涉及甲醇、甲苯、氟化氢等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21家。省化转办认定1个化工园区。三是高风险行业门类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企业多。全县建筑施工企业18家,快递公司10家(分支机构6个,备案末端网点77个,快递服务车辆130余辆),普货运输企业113家、个体运输345户,车辆2739辆。在生产、储存、施工、寄递等各类作业环节存在较大风险。

(二)安全生产问题短板。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邮政寄递等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存在等靠、依赖思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精细化安全管理水平不高,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学规、懂规、践规”活动开展流于形式。企业装备、技术和管理落后,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监管力度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安全生产制度、办法没有真正落地。基层特别是镇(街道)、村(居)一级把更多的精力放在GDP增长上、放在招商引资上、放在发展生产上,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精力投入不足,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的现象。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学习宣传不全面、不到位,有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企业,基层安全生产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一些行业和领域还存在安全生产执法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监管方式落后、装备不足,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的科学监管手段。有些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有些企业尚未得到有效落实;有些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执法不严格,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邮政寄递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城、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艺、重点产品的安全管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把好化工项目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新增高风险化工项目。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化工企业“三评级一评价”,充分利用倒逼机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做好危险化学品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全面清理整顿现有化工园区(集中区),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开展化工园区风险评估,科学评价园区安全风险及控制水平,确定安全容量,实现总量控制,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着力完善安全基础配套设施,设立消防特勤站,提高园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抓好“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和易燃易爆危化品仓库、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检维修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以及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继续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完成“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自动化控制和连锁改造;强化危化品企业安全设计管理,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危害分析方法,开展过程风险评估,严查小微企业电线电器私搭乱接,加强风险管控。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镇办、园区攻坚,推进大型化工企业和重点镇办、园区结对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镇办动态调整机制,实施重点镇办、园区攻坚滚动推进工作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台湾工业园管委会

(二)建筑施工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突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风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危险源,持续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强化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加强对农民工等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作用,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支持大型建筑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施工安全预警预防、应急救援、危险源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施工安全新技术成果转换应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交通领域。道路交通:以深化部署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为载体,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完善道路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和交警执法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建成比较完备的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立完善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三级机构、四级网络”体系,加大镇(街道)交通管理服务站.村(居)交通管理服务室建设,配齐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县统一的城市交通管理基础数据库,开展交通管理海量数据挖掘与研判。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机制,推动落实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和运输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村和农业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交通运输: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道路客运车辆审验和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加强道路客运车辆联网联控、动态监管;针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汽车站大量旅客滞留情况,及时启动运力保障应急预案;督促道路客运输企业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暂停审批新增运输企业和车辆;进一步排查挂靠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督促企业按规定与托运人签定装卸管理合同,明确承托双方装卸管理责任;加强车辆联网联控、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无资质运输、超限运输等非法违规道路客运经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运输危险货物和“介质不符”行为。督促企业按规定与托运人签订装卸管理合同,明确承托双方装卸,管理责任。加强车辆联网联控、动态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寄递物流领域。针对邮政业寄递安全和生产作业两大风险点,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寄递物流三项安全制度(即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及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识。发挥县邮政业安全中心作用,对接国家局“绿盾工程”,推进县级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企业安检机运行和营业网点监控视频接入,试点“网上巡查”等技术应用。强化安全联合监管,加强与消防、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镇办政府的沟通协作,强化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分清物流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物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资质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东省高青县分公司;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和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消防领域。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配备举高、专勤等特种消防车辆以及大功率灭火和抢险救援车辆;按标准配备灭火抢险救援装备、消防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推进装备评估结果应用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完成缺建消防站建设和危旧消防站改造。完成大队培训基地建设。加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灭火装备配置、火灾扑救研究和演练。 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面完成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达标任务。加强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

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各镇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应急响应机制和风险处置流程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通过巡查督查、严格许可、铁腕执法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尽最大努力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性质和社会影响,应急响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和三级响应(突发事件等级界定标准见附件)。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和应对措施。

(一)三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后,启动三级响应。指导事发地镇办及其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置,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支持。如确需县应急局派员赶赴现场,或有关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的,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工作。

如突发事件为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事件,立即参照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处置,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或周边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力量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

(二)二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启动二级响应。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如县有关负责同志到达现场后做好情况汇报,并移交指挥权。县应急局承担现场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协助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县有关部门赴现场共同参与救援。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专家,远程或现场提供决策支持。

2.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协助成立若干工作组,包括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卫生防疫组,治安警戒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社会动员组,物资保障组、经费和生活保障组,应急通信、气象组,综合信息、新闻发布组等。协调各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牵头或参与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等工作组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力量等开展救援工作,协调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救援力量迅速到达现场。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协调应急资金和物资调配,指导组织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局内加强值班力量,持续调度了解掌握最新信息,随时向市应急局报告最新情况,及时传达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主动联络有关各方,协调前后方救灾工作。

5、完成市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一级响应。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立即报市、县政府及市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进行指导和协调。待市、县有关负责同志到达现场后做好情况汇报,并移交指挥权。

(四)应急结束。根据现场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确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终止。

(五)事故情况发布。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事故信息资源报送和共享制度,提高信息的时效和质量,依法统一发布事故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界定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按标准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分级处置的依据(文中数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