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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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6-558608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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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责清单 事项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 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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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 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2.有限空间辨识及管理台账、检测记录情况;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4.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5.与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协调管理情况 |
工贸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2023年11月29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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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2.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3.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情况;5.高温设备安全保护措施配备情况;6.安全风险较高场所监测报警装置和防爆装置设置情况;7.液氨使用安全情况;8.涉爆粉尘管理情况;9.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 |
食品生产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6 号,第 80号修正)第二十二条 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4月14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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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情况的行政 检查 |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2.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建立安全培训管理档案情况;3.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2013 年 8 月 29 日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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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 生产、储存、经营 的行政检查 |
1.安全生产许可情况;2.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人员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6.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7.外包工程管理情况;8.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 产、储存、经 营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第六条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5 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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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 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2.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3.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等情况 |
存在重大危险 源的危险化学 品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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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 查 |
1.建立、健全有关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2.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3.管道检测、维护情况 |
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3 号,2015 年 5 月 27日修正)第四条、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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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 化学品经营的行政 检查 |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情况 |
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18年9月国务院令第703号修改)第三十二条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 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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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 情况的监督检查 |
1.危化品登记证书的有效性;2.危化品登记证书载明情况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配备使用情况;4.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情况;5.应急咨询电话设立情况 |
危险化学品生 产、进口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第六条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53 号)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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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 急预案工作的监督 检查 |
对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发布、备案、教育培训及演练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1.《安全生产法》(2021 年第三次修正)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 号)第八条第三款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4.《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41 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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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机构的开展安全 培训活动情况的行 政检查 |
1.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2.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3.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4.培训收费的情况 |
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10%,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4 号,2013 年 8 月 29 日第一次修正,2015 年 5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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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 工程师的执业活动 的监督检查 |
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情况 |
已经注册的注 册安全工程师 (煤矿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 |
一般检查事项 |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 5%,每年抽查 1 次 |
市、县 级应急管理部门 |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1 号,2013 年 8 月修订)第二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