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监查抽查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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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4-546887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3号 |
山东中泰天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部分气瓶露天暴晒。 2、R125管线安全阀根部球阀未加铅封。 3、氮气缓冲罐安全阀就地排放。 4、制氮机房未见制氮机操作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5 |
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5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广青路西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填写签发日期。 2、营业厅两具干粉灭火器未离地存放。 3、加油站罩棚内停放电动车。 4未提供站长岳加加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0 |
3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136号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未明确承包商主管部门。 2、氮气储罐现场无防雷检测点断接卡、标识。 3、未提供环氧乙烷卸车鹤管打压实验记录。 4、临时用电电缆由门缝隙中穿出未防护。 5、柴油发电机蓄电池无电压检测装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9 |
4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139号 |
山东中泰天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鹤管拉断阀钢丝绳绳夹脱落且安装方式不满足法规要求。 2、中控室气瓶未及时充装。 3、灌装车间防爆软管紧固不牢,未满足防爆间隙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9 |
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 应急检记〔2024〕144号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高青第十一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静电释放柱离卸油口局里大于1.5m。 2、营业厅灭火器未离地存放。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发放表接收人未签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8 |
6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7号 |
山东飞源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操作规程中无工艺联锁值,工艺卡片未进行审批,工艺卡片与DCS系统联锁值不一致。 2、二氧化碳灭火器称重未按相关规范进行称重。 3、变更管理未落实风险分析、未落实变更管理培训和变更管理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培训。 4、苯乙烯储罐处切断阀未设置位号标识。 5、罐区淋洗器水压低。 6、配电室设置的一次系统图不全,未涵盖低压系统及应急系统用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9 |
7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1号 |
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配电室二氧化碳灭火器未进行称重管理。 2、重大危险源南侧应急柜滤毒罐未进行定期称重。 3、氟化氢罐区XZV7001B切断阀气源过滤器组件未固定。 4、氟化氢计量罐液位计伴热系统未设置温控保护。 5、配电室箱变门开启通风,未设置隔离防护。 6、配电室长度大于7米,第二出口封堵未使用。 7、配电室屋顶有漏水现象。 8、配电室未设置电气一次系统图。 9、叉车00488左后侧轮胎破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5 |
8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2号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高青第十五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加油站发放的防静电手套不符合国家标准《防静电手套》(GB/T22845-2009)的要求。 2、罐区覆土有杂草。 3、2024.6.14加油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无演练照片。 4、铝制加油蛊壶嘴套用塑料长管。 5、北侧通道铁质展板横立在道路中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7 |
9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1号 |
山东澳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氟化氢罐区二层平台监控箱有杂物。 2、氟化氢罐区一层东南配电箱电线的护套层未完全进入配电箱内。 3、柴油储油间灭火器未离地存放。 4、高压配电室空调管线内侧穿墙处未做防火封堵。 5、高压配电室可移动立式空调未单独设漏电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6.28 |
10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4号 |
高青县黑里寨镇胜德加油站 |
安全生产检查 |
1、2024年安全费用提取台账中未备注提取人。 2、液位监控仪控制箱跨接线断开。 3、油罐区静电释放仪接地螺栓锈蚀。 4、液位监控仪控制箱进出线口未进行防火封堵。 5、油气回收检测仪控制箱未设置接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5 |
11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8号 |
淄博齐风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中控室操作人员未在操作员界面上操作。 2、查溴素(危险性类别: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罐区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未执行每季度演练一次的规定高要求。 3、核查中控室DCS蒸汽压力报警设定值(低报警值0.2,低低报警值0.15),与2023年9月15日编制的操作规程压力设定值(低报警值0.15,低低报警值0.1)不一致。 4、未按照GB39800规范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未提供2024年上半年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报告。 6、厂区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分布示意图中缺少溴素卸车处的有毒气体报警器。 7、V1001A溴素罐观察孔处法兰锈蚀严重。 8、V1001A溴素罐压力表按照方式无法核实储罐压力。 9、真空泵降温水两处管线敞口,未连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9 |
12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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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除尘间内地面棉絮较多,未及时清理。 2、维修外车间部动火区未张贴“固定动火”区域标识牌。 3、液体靛蓝罐(碱性)泵出口法兰未做防喷溅措施。 4、水洗板房配电柜内未设置绝缘挡板。 5、印染车间部分管线未设置物料名称和流向标识。 6、准备车间南墙液体靛蓝储罐旁洗眼器出水量小。 7、纺纱车间一配电箱下方未设置绝缘胶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6.28 |
13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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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核实上级交办案件 |
1、2024年6月3日《蒸汽灭火阀调试记录表》表中,调试人吕某某未取得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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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罚款 |
2024.7.17 |
14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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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环氧丙烷卸车现场中鹤管LA1201气相管路卡扣弹簧为铁质,建议采用不锈钢材质的鹤管锁紧销弹簧。 2、氯甲烷压缩机进口阀门标识与实际阀门开关状态不一致,应保持常闭状态。 3、中控室内报警处置记录中,未显示2024年6月11日环氧丙烷储罐C罐低液位报警的处置情况或说明。 4、未对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隐患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5、罐区液碱卸车区复合式洗眼器安装方式不利于应急使用。 6、岗位操作规程中关于异常工况的处置情况辨识不全。 7、2024年度培训计划中未涵盖仪表工培训内容。 8、人资部与安全部制定的培训计划中存在不一致情况。 9、抽查部分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内容不全面。(如:缺少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历次接受的培训考核记录和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等相关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7.19 |
15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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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企业高危场所入口等醒目位置未设置警示标识牌。 2、丁二烯罐区内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增加泄压阀,变更资料中缺失风险评价表。 3、罐区甲基丙烯酸甲酯V-103A南侧固定式复合洗眼器安装方式不利于应急使用。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已作废,未依据最新要求更新完善。 5、2024年5月份阳树脂更换反应釜时办理的吊装作业票中,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现场安全措施的确认要求。 6、抽查员工孟涛教育培训档案,档案内容不全面(如:缺少从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7、5月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评估中评价小组审批意见未进行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改正 |
2024.7.26 |
16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32号 |
山东艾尔机械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P59页无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2、应急救援互助协议书中相应签字栏、电话栏未签字写明。 3、车间北部抛丸处南侧电焊机连接配电箱的电路破损。 4、食堂天然气罐无防倾倒措施。 5、2024年2月19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评价人未签字。 6、西侧涂装车间西南角配电箱前有杂物。 7、涂装车间西墙喷漆室开关箱有可燃编织袋覆盖。 8、抛丸机南侧电机接线盒密封螺丝缺失。 9、焊接车间北侧焊接线动力柜前未设置绝缘胶垫。 10、电焊机上放置水壶水瓶等杂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 |
17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0号 |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环氧氯丙烷泵区现场法兰处防喷溅装置缺失。 2、环氧氯丙烷装置现场,三线一效体处于检维修状态,未提供经过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 3、HF装车区气相管路为负压状态,现场安装压力表,选型不符合要求。 4、2024上半年未编制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报告。 5、2024上半年未开展安全诊断,未提供安全诊断报告。 6、三氟乙酸装置现场部分碳钢衬塑管路变更为PP管路,未进行风险辨识。 7、R32事业部装置一层通氯管道调节阀未设置位号标识。 8、R32事业部DCS阀门PV1106S气路阀门未设置铅封保护。 9、R125事业部二层催化剂活化调节阀、流量计等未设置位号。 10、液氯站应急柜中放置超重应报废的滤毒罐。 11、氟化氢装车平台上报警器检测标签乱贴,与报警器不一致。 12、一级重大危险源环氧罐区卸车区7台泵,图纸上10台泵,西侧两台甘油卸车泵图纸上没有,未提供变更资料。 13、核查三氟乙酸DCS报警处置情况,自2024年7月10日3:00至10:00,出现多次报警异常,未提供报警处置情况。 14、核查R134冷凝液受槽液位计出现断层不连续现象,无法确认储罐真实液位情况。 15、2024年度培训计划中缺少每季度重大事故隐患专题培训内容。 16、三氧化硫制备一至三楼室内设置取暖管路及暖气片,三氧化硫为忌水化学品,未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17、三氧化硫制备一层北侧消火栓箱处放置货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2 |
18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6号 |
山东黄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污油罐区V3135罐名称报告和现场不一致。现状报告介质为石脑油罐,现场储罐介质为常顶油。 2、罐区V3134顶部压力表未张贴检测合格标志。 3、罐区V3134顶部设置量油口,未进行封闭,气味溢出,存在安全风险。 4、罐区V3137甲醇储罐附近,复合式洗眼器水质差,定期维护不及时,应急使用时易造成二次伤害。 5、2024上半年未编制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报告。 6、劳动防护管理规定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编制依据已作废。 7、公司酸碱灼伤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涉及多个酸碱区域,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未明确不同区域处置的措施不同。 8、耐震压力表油位不足,存在漏油现场。 9、抽查6T蒸汽锅炉炉管缺水爆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中治安警戒组、制氢岗位均无评价及改进意见。其他参演岗位评价意见中演练结论不明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7 |
19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检查 |
(鲁淄高)应急检记〔2024〕147号 |
淄博齐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检查 |
1、现场SIS设置未与SIL系统设置一致,缺少现场急停按钮。 2、操作规程内容不全,工艺卡片中缺少SIS系统氧化器入口氧化量设定值。 3、银钼法车间SIS系统旁路投切未设置权限管理。 4、甲醇物料泵出口管线膨胀节在安装完成投用后未松开紧固螺母。 5、未制定SIS系统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未对SIS系统相关测量仪表进行定期校验。 6、P5003A卸车泵电机底座未进行固定。 7、罐区卸车处部分卸车泵未设置位号。 8、甲醇罐区部分切断阀气管路阀门未设置铅封。 9、控制室机柜间部分XP372模拟输出量板卡故障报警(企业介绍与环保在线信号共用该部分板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责令限期整改 |
2024.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