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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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13308/2025-550283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传真:0533-6967921;邮箱:gqx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应急管理职责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精准度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则》,用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余条,较2023年度增加9.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条数分别为140和180余条,较上年度分别减少12.3%和增加22.6%。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年内公布解读材料5篇,包括文稿解读,图文解读和音频解读等形式。累计公开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170余条,占全年公开信息量的56%。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53件,办结率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着力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从受理、审查,到答复、时限把控以及程序遵循等各个环节,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全方位提升政务透明度与服务效能。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本单位公开信息类别,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民生保障政策等多个关键领域。在各类信息拟公开前,先由提供科室自审,科室负责人对信息的公开属性把关;再由分管领导终审。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依据信息内容性质,按照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三类属性要求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目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出现的泄密事件。对于有效期到期的政府信息,成立每半年一次的政府信息清查小组,由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人员组成,依照信息发布台账,对已公开信息按时间顺序逐一筛查有效期情况。如,针对行政许可公示信息,根据许可有效期设定,到期自动纳入清查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新开设栏目1个,更新“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公示”、“灾害事故救援”、“重要部署执行”等栏目。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关停“高青应急管理” 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研讨列为常规事务,每季度固定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例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节奏、持续化推进。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设有专职人员1名。在年初制定了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计划每季度一次,全年度共开展培训5次。选派一名专职人员前往县政府办公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提升公开平台操作熟练度与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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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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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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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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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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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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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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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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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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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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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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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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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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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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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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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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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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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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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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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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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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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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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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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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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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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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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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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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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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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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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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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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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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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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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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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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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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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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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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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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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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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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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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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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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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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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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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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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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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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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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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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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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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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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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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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多为文字表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解读不够多,对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起草过程等解释不够深入,导致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困难。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不完善,存在科室分工不明确、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公开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多元化”解读。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音频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元化全方位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关键词解释等解读内容,让政策信息更易于被公众理解和接受。年内就发布的文件开展图文解读2次,提高解读质量。
二是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更新长效机制,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在信息更新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更为详细的信息更新计划和时间表,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年内对灾害事故救援、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了责任细化,公开信息60余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方面,详细公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动态。每月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包括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令整改期限以及复查情况,累计公布执法信息20余条。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透明化。在政务网站专设许可公示板块,实时更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受理进度及最终审批结果,已公示许可证办理信息16条,极大缩短了企业获取信息的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二是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方面,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建立紧密联动机制,第一时间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公众发布暴雨、台风、地震等灾害预警,精准覆盖人口达20余万人次,确保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秉持以民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与知晓度,全力推动 “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服务模式落地生根,显著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效能。与此同时,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 制度,持续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执法公信力,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