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扳倒井路未修通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48
建议人: 郭金卫、高峰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郭金卫、高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扳倒井路未修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扳倒井路未修通的原因是,三处民房位于该路中段,尚未完成迁占。我局就此事多次芦湖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现在迁占工作正在推进中。迁占工作完成后,我局将及时组织实施扳倒井路建设工作。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8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柴玉江联系电话5208595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人大代表工作室

芦湖路至中心路路段、扳倒井路没有修通,市民出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