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肖胡家建设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施工建设建议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79
建议人: 穆立华、郑卫国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穆立华、郑卫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肖胡家建设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施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雨水、污水管线建设方面,我局将根据城区规划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配套设施设计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组织施工建设工作。

暖气配套方面,肖胡家村建设项目可以实施集中供暖,项目确定后,花沟镇政府可以向县集中供热站申请并实施集中供热。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8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柴玉江、秘文联系电话5208595695307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人大代表工作室

建议政府针对肖胡家合村并居项目配套建设雨水、污水、暖气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