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支持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建设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52
建议人: 崔金波、王冠永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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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崔金波、王冠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城镇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9月,青城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列入山东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争取到35亩土地指标和200万元的创建资金支持。

青城古商贸文旅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作为县级指导部门,积极协调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用于小镇创建。201810月,青城镇文昌西街村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美丽村居试点村,争取到720万元省级资金支持,已经统筹用于青城镇特色小镇和美丽村居建设。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出台鼓励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的相关政策文件,积极申请专项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创建。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8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樊杰联系电话6962077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委员会

 

建议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制定出台鼓励特色小镇创建的配套文件,设置专项资金勇于特色小镇的创建,尤其要向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路网工程建设方面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