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1-51237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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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二、政策依据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三、政策时间范围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四、出台目的

2020年,高青县住建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

五、重要举措

(一)体制机制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根据年度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

1. 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简化流程,公开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 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制度文件等事项2项,

3. 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项目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等共100余条。公开重大决策事项2条。

4.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事项。

5.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7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按时办结数8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 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包含2019年度复议后起诉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3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3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通过围绕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规范我局在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要目,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三是从媒介平台的开设整合、信息发布、安全防护、监测督查等方面,规范局机关新媒体平台。

(五)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等做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六)监督保障

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双监督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五、情况统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0

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3

0

0

0

3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