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解读《高青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3-53929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解读《高青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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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心永

 

为有效有序应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心永对本预案进行了解读。

问:《应急预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应急处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暨我县域内已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领域施工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问:《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高青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青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

 问:《应急预案》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依法规范、科技支撑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急情况下调动全县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属地党委、政府是事故应急处置主体,要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党委、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装备的供给。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支持。

(5)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有关部门要与属地党委、政府密切协作,确保科学规范高效、依法妥善处置。

问:安全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问: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有哪些?

突发事件应对一般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属地党委、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

四级事故由区县党委、政府(含功能区)负责应对;三级事故由市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涉及跨县级、市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县级和市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的突发事件,必要时请求省委、省政府主要牵头部门负责响应支援。

二级事故和一级事故报请省委、省政府负责应对,市委、市政府按要求组织相关应对工作。

问:安全事故的指挥体系是如何组成的?

1 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

1.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为有效应对事故,县政府成立高青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各镇办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事故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2)负责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3)组织、协调和指挥本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相关事故的应对工作;(4)组织四级事故的处置,参与三级事故、二级事故、一级事故的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时,提请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或有关部门处置;(5)事故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与发布和舆情应对;(6)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7)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1)负责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落实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事故应对工作;(3)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教育、解读培训及演练与评估工作;(4)建立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5)负责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调度工作;(6)负责与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7)承担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在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安排下,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本部门(单位)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设置,做好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勤保障、恢复与重建等工作,做好县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做好舆情信息综合管控工作;指导镇(街道)党委、政府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事故信息及处置进展情况,实事求是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确保舆情平稳有序。强化涉安全生产事故网上巡查监看,加强对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和敏感信息线索分析研判,及时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回应关切、解决问题,防止形成网上负面炒作。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事故现场警戒安保、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督促落实因工伤亡人员的相关工伤待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等相关工程技术资料,组织行业专家对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根据需要调配机械、设备、人员参与救援,指导参建企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和心理疏导。

县应急局:负责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调查工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专家和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

县总工会:负责参与事故调查,维护伤亡职工合法权益。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