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4-54700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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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公开主要内容

部门职能(涉密除外)、机构设置及职责、部门职责任务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内容;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政务公开培训、安排部署及推进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

(三)抓住中心,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