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在实验小学附近建设天桥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
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77
建议人: 李姚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1-06-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实验小学附近建设天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区规划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我局组织县交警大队和县建筑设计院等部门,经过多次研究讨论认为,受场地限制,实验小学附近不适于建设过街天桥。结合田镇四街改造项目,我局将加快实施蒲台路北延、横七路等道路工程,完善实验小学向北、向东的路网建设,提高该区域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联系人:柴玉江,联系电话:13964309593)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实验小学门口交通拥堵和学生安全问题,建议在学校附件架设人行天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