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提出的关于高层住宅电动车不能进入及充电桩不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层小区因设计规划原因,确实存在充电桩不足问题,且部分小区现有空间有限,可按照《民法典》二七十八条规定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建议,更改绿化带的使用性质。我单位已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与业主委员会沟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小区一方案”,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企业,尽全力解决业主反映较为强烈的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已通过市场化运营企业累计建设充电插口3700余个。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姜晋涛 ,联系电话:698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