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较多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0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60
建议人: 刘磊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06-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较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层小区因设计规划原因,部分小区现有空间有限,确实存在充电桩不足问题。我单位已与消防大队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将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楼道纳入日常重点检查项目。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与业主委员会沟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小区一方案”,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企业,尽全力解决业主反映较为强烈的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已通过市场化运营企业累计建设充电插口3700余个。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姜晋涛 ,联系电话:6987158)

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大部分小区没有专门充电设施,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电线乱充电现象严重。建议:1.积极做好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教育。编制电动车安全使用宣传单、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市民,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2.加强小区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物业公司要加强岁小区内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的消防管理,发现私拉线路给电车充电的现象应及时劝导合组织,及时消除隐患。3.加大力度推行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试点。在条件允许的住宅小区建设充电桩试点,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桩,方便居民充电。4.加大对源头上的而管理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源头管理,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车、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销售商户的监管和指导力度,避免不打标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