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27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27
建议人: 刘成强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06-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5月23日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淄安办发〔2022〕23号文件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2〕7号)的通知,我局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督促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要用工管理制度。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建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用工管理制度,可参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好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若是在企业用工或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请与高青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联系沟通。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联系人:胡玉春,联系电话:13864310744)

安全管理是一个企业的生命与灵魂,搞好安全管理在于人,所以说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上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成败,农民工安全思想普遍有待提高。农民工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培训时,虽然有专业安全人员及公司人员对其进行教育,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造成教育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前的具体情况,制定农民工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责任,特别要明确农民工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让农民工明白自己在施工过程中不光有一定的权利,嗨哟啊落实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