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5月23日高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淄安办发〔2022〕23号文件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2〕7号)的通知,我局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督促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要用工管理制度。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建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用工管理制度,可参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好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若是在企业用工或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请与高青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联系沟通。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联系人:胡玉春,联系电话:138643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