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3-53838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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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缮加固危房,补助1.2 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2.5 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 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1.2 万元。
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