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行为准则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4-54696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2024-05-01
  • 字号:
  • |
  • 打印

一、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用户的良好服务意识,做到着装整齐、仪表大方、举止文明。

三、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接听电话,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四、下发通知要及时,催缴欠款时语言要温和。

五、接待用户态度和蔼,主动热情,耐心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向用户说明,帮助协调,不随意应答,不与用户争吵,工作完毕要礼貌道别。 

六、用户了解情况时,应做到态度谦虚,举止大方,使用文明服务用语;遇到用户有困难时,要主动热情服务,并认真听取和征求用户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及时地处理好上级转件和用户来信、来访、来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八、处理用户提出的问题要迅速,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

九、秉公收费,对用户不刁难,不要挟,不弄虚作假,不以热谋私。

十、收费时要当面点清,并告之用户金额;返钱时要提请用户当面点清;收费时要根据用户需要及时为用户开具票据,提请用户保管好。

十一、当用户对收费有疑义时,要耐心向用户解释,当解释不清或确实存在问题时,要向用户道歉,并及时汇报领导解决。

十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现金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收费程序和原则,做到不压款,不挪用公款。

十三、不接受用户馈赠与吃请,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