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3-53896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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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单位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基本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

2.法规标准;

主要包括:政策标准、规章制度。

3.公开目录及指南;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

4.城市供热服务;

主要包括:价格收费、办事服务、便民公告、安全警示、咨询投诉。

5.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咨询

除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淄博开创热力高青分公司进行信息公开咨询。

(一)信息公开咨询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533-6322570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非供暖季);全天24小时(供暖季)

现场咨询地址:维纳锶温泉花园西沿街房

办事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非供暖季);全天24小时(供暖季)

邮政编码:256300

(二)公开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书面、现场、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开咨询。

1.书面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的形式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咨询”的字样。

(2)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当面提出申请。

2.电话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533-6322570

提出公开咨询。

(三)信息公开咨询的要求

1.为了提高咨询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等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3.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公开咨询处理

1.受理的程序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信息公开咨询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的结果

(1)申请的答复

对公开咨询的信息,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所咨询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咨询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依《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咨询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⑤所咨询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所申请公开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特殊情况的处理

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咨询工作机构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

咨询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淄博开创热力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信息公开咨询工作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