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延续性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40
建议人: 董宏亮、毛沙沙、吴金环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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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宏亮、毛沙沙、吴金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延续性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为巩固改造成果、确保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防止散煤复燃,在3年运行费用补贴到期后继续按照原补贴政策延续3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居民运行补贴已延续至6年。

截至2022年度,我县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第一批用户,已享受了6年的运行补贴。经与市级部门沟通,针对补贴政策的延续性问题,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补贴政策,待市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后,我县将按照要求执行。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当前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力度很大,群众支持清洁取暖的积极性也很高,深受群众欢迎,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改善。丹政策的期限即将到期,到期后群众致富费用相对较高,经济压力较大,积极性有所减退。建议建立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长效机制,持续让老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