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宏亮、毛沙沙、吴金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洁取暖补贴政策的延续性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淄博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为巩固改造成果、确保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防止散煤复燃,在3年运行费用补贴到期后继续按照原补贴政策延续3年”,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居民运行补贴已延续至6年。
截至2022年度,我县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第一批用户,已享受了6年的运行补贴。经与市级部门沟通,针对补贴政策的延续性问题,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补贴政策,待市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后,我县将按照要求执行。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