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民用住宅取消‘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20
建议人: 毛晨晨、孙代花
主办单位: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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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毛晨晨、孙代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用住宅取消“装配式”建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行装配式建筑是建筑行业重要的技术变革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我局将积极与县工信局、县投促中心对接,争取将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确保它们能依法享受相关资金扶持政策。

感谢您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高青建筑企业在实际开发建设项目中,越来越体会到民用住宅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困难和不切合实际。 1、我县无“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运输和建设成本高,相比传统建筑模式每平米高500元左右。 2、“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不够完善和成熟,我县建设单位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构件和专业技术支持,也缺乏熟练的技术工人。 3、“装配式”适合大型公共建筑,民用小高层(11层及以下)住宅“装配式”建筑整体质量较传统建筑差,且目前传统建筑施工过程全部采用最新环保技术,更能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4、“装配式”建筑目前缺乏技术支撑和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及落实。 5、据了解,即使在我市中心城区,多数民用住宅也无“装配式”建筑。 综上,强烈要求取消不实事求是“一刀切”强制要求民用住宅采用“装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