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建字〔2023〕5号

 

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级各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切实抓好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全县建筑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可查询追溯,特制定2023年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请单位认真落实。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2023年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我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打击见证取样送检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虚假报告,净化我县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环境,建设优质工程, 实现工程质量“百年大计”目标。

二、专项检查工作重点

施工现场原材料抽检是否合格,混凝土强度回弹是否达到设计强度,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要求,见证取样送检原始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试验报告与备案合同是否一致,试验送检数量是否符合批次要求,安全防护用品抽检是否达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工程项目涉及的检测企业根据检查结果情况对检测企业开展全面检查。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集中检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4月20日,不定期常态化检查。对县域内工程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建筑材料检测行为和检测结果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县域内注册检测企业、县外检测机构的分地址企业,由县住建局牵头,对检测企业所检测工程项目采取互检的方式,查找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查问题延伸检测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县外无分地址并在高青所开展的检测业务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对其检测工作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1、主检企业及时将被检查企业存在问题情况反馈给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查找问题。

2、主检企业服从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工作安排,主检企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的情况,提前告知主管部门。

3、被检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于主检企业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遇有争议问题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沟通处理。

4、主检企业负责对现场抽检原材料试验及混凝土强度回弹、保护层厚度检测、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抽检复试检测,并对提供的检测结果负责。

六、结果运用

1、现场抽检原材料出现不合格、混凝土强度不达标、保护层厚度不够等倒查问题原因,若是倒查原因不闭合,按照被检企业出具虚假报告依法依规对其处理。

2、县域内无分地址的检测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清出高青市场,已备案检测合同作废处理。

3、检测企业检测项目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加倍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若是连续出现3次违法违规行为,县域内注册企业停业整顿半年,分支机构立即清除高青市场,已备案检测合同作废处理。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