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高青县燃气发展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2-52582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燃气发展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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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是高青县县域,全县总面积 831 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04月 23 日修订)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2003(2022 年 3 月 30 日修订)

(3)《山东省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鲁建燃热〔2016〕 17 号)

(4)《淄博市全域高压燃气管网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5)《高青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6)《高青统计年鉴(2020 年)》

(7)《高青县唐坊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8)《高青县黑里寨镇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9)《高青县木李镇总体规划(2016-2030 年)》

(10)《高青县青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11)《高青县高城镇总体规划(2016—2030 年)》

(12)《高青县花沟镇总体规划(2015-2030 年)》

(13)《高青县常家镇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14)《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55009-2021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

(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2020 年版)

(17)《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50251—2015

(1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2004

(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19

(2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2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2013

(2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2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25)《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 GB/T23257—2017

(2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

(27)《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50032—2003

(2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CJJ63—2018

(三)规划内容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规划期为 2022~2035 年,优化气源及供气方 式;

(2)确定供气范围、供气规模及主要供气对象,计算各类用户的用气量及总用气量, 选择合理的供应系统和调峰方式;

(3)规划高青县行政区域内高压、次高压、中压输配管网,确定管网的压力、管线 走向、管径及管材选取,规划门站的数量、规模和位置,以及智慧燃气的建设;

(4)提出消防、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卫生等要求;

(5)匡算规划期内所需投资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实施规划的措施及建议。

(四)规划结构

(1)本燃气专项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政策,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城市燃气,保护生 态环境,力求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3)贯彻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优先发展天 然气,合理利用液化石油气。

(4)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和商业用气;积极发展高、精、尖和生产工艺必须使用 燃气、且节能效果显著、环境质量明显的工业企业用气;积极发展以改善城市环境为目 的的燃气汽车用气。

(5)贯彻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原则,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做到 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6)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 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的同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7)积极扩大供气范围,努力提高城市气化率,力争到规划期末城区基本实现燃气化。

(8)贯彻工业与民用结合、远期与近期结合、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 则进行规划。

二、 公示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7日

三、 公示方式及地点:高青县人民政府网

四、 意见受理地址: 高苑路30号

五、 意见受理电话: 0533-6953079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

6953079。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