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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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29P/2023-53521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为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市住建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组织、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四)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排重点工作。
(五)指导督促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六)依法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预防、整改及事故查处工作。
三、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心永
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党组成员、住建中心主任:翟国海
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海波
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樊新军
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质安中心主任:王玉林
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公用中心主任:张延新
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
协助刘心永同志管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综合一科)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协调督促各中心各科室抓好落实。
(二)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三)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局机关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参与局安全生产重大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内部日常消防、用电等安全工作,以及计算机维护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3、配合做好局安全生产重大舆情处置和信息宣传工作
4、组织应急值班联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5、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6、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将各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与年度考核评比挂钩。
2、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
3、负责将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
4、负责将党建引领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财务审计科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资金保障,负责将安全生产有关财政资金申请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2、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四)基建科
1、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城市道路、桥梁、雨污管网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综合二科
1、负责勘察和房屋市政工程设计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标准。
2、负责在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进绿色建造中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支持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纳入科技计划,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3、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5、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六、局属各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1、负责指导房地产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开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首要责任。
2、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
3、结合保障性住房政策,负责指导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5、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指导服务。
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的现场评定和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和产权备案登记工作。
5、负责建筑业企业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建筑施工领域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置。
7、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指导建筑业和招投标、造价咨询、建设监理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8、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燃气供热行业发展的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编制燃气、供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计划,并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服务。
3、负责清洁取暖安全指导工作。
4、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及限额以下乡村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5、指导乡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做好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向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