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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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29P/2011-196671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1-02-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住建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33;电子邮箱:zjj2070@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2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0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4件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高青县环城水系规划示意图》、《高青县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高青县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办理》、《高青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须知》、《高青县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具体规定》、《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2月21日